晓夫人-琼山

《说说太守家五公子的坎坷情路》

       我生于一个十分显赫的家族,上有能干的兄长继承家业,下有乖巧讨喜的弟弟妹妹们承欢父母膝下,而我处在中间这样十分尴尬的地段里,莫得重视莫得宠爱,不负众望成为了庐江纨绔子弟的领军人物。

       其实也就是干遛鸡逗狗儿这些不学无术的小事,什么强抢民女成为一方恶霸这种毫无格调的志向我是十分不屑的,所以家里除了偶尔叹气怒其不争......也没有采用什么强制性手段来阻止我。

      哦当然还有想要从父亲棍棒中保全狗腿的欲望促使我成为一个品性端正的纨绔。

       我一直以为我这辈子可能就会这么无忧无虑庸庸碌碌地在家族的荫庇下度过我毫无意义可言的余生。

      那是非常适合踏青的一天,我与我的难兄难弟们结伴出游,自然身为纨绔子弟我们的目的并不是去正经郊游赏春景的,我们得找一只实力能碾压隔壁城王家公子那只臭虫的极品蝈蝈,一雪上次被完败的前耻。

      但由于他们毫无组织纪律可言,我跟他们走散,并且迷路了。

      真是不争气的东西。我在心里骂了他们无数遍,也没见他们的影,最后还是自己微笑面对生活——自力更生,自己找路。

      我出来时,已经过了午时了,虽然还是有很多人在此处,但他们显然已经准备动身回家了。

      突然,我的眼睛被闪了一下,我低头,看见前面有一根做工蛮精致的步摇。

      刚刚从那走过的只有一个步履匆匆,应该是被家人催促的女子,发髻稍乱,所着不是什么名贵的料子,身上也没什么多余的饰品,我当时想这步摇应该对她蛮重要的。

      我是一个品行良好的纨绔。

      所以我把步摇捡起来,喊住了她:“姑娘你步摇掉了。”

      那天云很淡,风很轻,花很娇艳,阳光恰到好处地为世间披上一层迷离的晕染,一切都变得美妙而生动。所以,她一回眸,我就心动了。

      她看见我手上的步摇,诧异地往发髻上摸,双颊微红地接过步摇含羞带怯地跟我说:“谢过这位公子。”然后便小跑回她父母身边,哦那里还站有一个年轻挺拔的男子,嗯,应该是她的兄长吧。

      我温柔似水地看向她离开的方向,觉得家中年前所备的蜜饯此刻应当都融在我的心间了——不止其容闭月羞花,其身婀娜多姿,其声亦是婉转动听,天下间竟有一人,竟有一人如此可怜可爱!

    “我要娶她。”

      这个想法瞬间在我心中落地生根萌芽茁壮成长为一棵参天巨木,势不可挡。只是不稍片刻,这棵参天巨木又迅速干涸枯萎变成一棵弱不禁风的小树干——她应当拥有世上最好的儿郎,我配不上她。

      我将自己关在房中,不吃不喝冥思了三天,确切地知道清楚明白了解了,我对她一见钟情,我喜欢她,不,我爱她。

      可我仍不忍让她委身于我,她值得最好的。

      我不甘心,气愤又懊恼,把自己心爱的女子拱手让人?我光是想想都心如刀割痛不欲生!

      于是我不当纨绔了,我洗心革面,发了疯一样学习以广博自己,头也不回,其实回了大概不下百次,我靠着家族的运作入京做了官。

      除却我自身努力的因素,我应当也是的确有二三分运气与天赋的,在经过实地考察深思熟虑过后,我贡献了几条有关政治与民生的政策,实施后效果十分显著,我也跟着步步高升。

      我回了庐江。

      现在庐江百姓提起我已经从太守家那个纨绔少爷变成了太守家风度翩翩的五公子了,族中长辈提起我也再不是恨铁不成钢孺子不可教也而是赞许有加。可喜可贺但我依旧没有姓名。

      我想我应该是变好了的,比以前好很多。

      我在回庐江的第一天,去街上转悠了一圈,路过一个卖首饰的摊子,我停了下来。

      “大人可是买来赠与意中人的?这款是新出的样式,别的地方可没有,您瞧瞧这配色既优雅又大气,大人的意中人定会喜欢极了,这图案还有百年好合永不分离的寓意......”

      据我书童所说我当时站在摊位前傻笑,笑得合不拢嘴,被摊主的舌灿莲花说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差点就要把整个摊都包了。

      我才欢欢喜喜提着两匣子簪子步摇没走几步,后面便有人喊了一声公子留步。

      是我魂牵梦萦的声音。我转身,看见我日思夜想的心上人。

     “公子,你的钱袋。”她轻垂眼帘,双手将钱袋递到我面前。

      我一时间愣住了,却能感受到几乎也溢出来的欣喜若狂——她出落得愈发动人了。

      我道了谢,接过钱袋,看着她告辞后在首饰摊子那停了停,大概是为那零星摆着几乎被我一扫而空的案面感到震惊吧。

      然后我看着她,向着站在街道对面那个相貌清隽的男子走去,她好像在跟他说些什么好玩的事,笑得眉眼都弯了,仿若画中走出的神仙眷侣,画面美好得不忍心叫人打破。

       他们十指相扣着离开我的视线。

      我顿时气血攻心,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直到老郎中将哽在我喉中的淤血拍出,我才清醒过来。我又一次把自己关在房里,开始只是委屈地哽咽,后来是无论如何都止不住的嚎啕大哭。

      她居然已嫁人,她居然已嫁人!

——

      她是真心喜欢他的,她看他的眼神,如我看她一般。我在偷窥的不记得第多少遍后终于心如死灰接受了这个现实,我开始感到呼吸不畅、胸闷气短,再在这里我可能会死。

      于是我回了京城,试图躲避、遗忘这一切。

      后来好像是有一点成效的,至少看起来是这样,我广交贤友,酌酒品茗,与人畅谈天下,满腔热血才华报与了家国朝廷,只是再有人提及我的婚事,我都千推百辞毫不在意,用烂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大丈夫岂能为儿女情长所耽这类冠冕堂皇的借口。只为了掩护我那份隐秘不可言说的爱恋。

       我忘不了她,可我没有办法,我可以抛弃我的尊严抛弃我的名声抛弃我现在拥有的一切,但我不可以毁了她。

      我想,只要这份相思肠断之苦我独饮就好。本来她也从未有错,她甚至不知道我姓甚名谁,从头到尾,不过是我一厢情愿。

      又何必让她多生烦忧。

      以至于三年后我得知她被休时,我喉中又一次涌出腥甜之感——焦仲卿你竟敢!!?

      我是个卑鄙的人,我不能否认在怒不可遏之后我心中无法控制升起的狂喜。我马不停蹄赶回庐江,路上听书童说县令已去她家提亲时,几欲改道提刀向县令同他拼命,万幸,万幸她拒绝了。

      当我同父亲提起此事时,父亲没有反对,其实,反对也无所谓,如今我并非从前那个万事无能的纨绔了,我拥有选择的权利。

      她也拒绝了我。兢兢业业在我手中工作了许久的笔壮烈牺牲,我气得不行,焦仲卿有什么好的!这般待她,她竟然还念着那个负心汉!但我正准备施展我毕生所学去勾引她时,她松口了,她答应嫁与我为妻。

      我感觉到脸上传来湿意,抬手一拭,泪满袖。我开始筹办我们的婚礼,一切按最高的规格来,竭尽我所能地铺张华丽,好似这样才能够让庐江百姓知道我的情真意切,才能叫她感受到,哪怕一丁点,我为她炙热如火的心。

      我要十里红妆八抬大轿,风风光光将她娶回家。是日,我换上新郎官的礼服,往迎她的路上而去,我还感觉如梦似幻一样不真实——我心爱的女子,她要成为我的妻子了。

      我心想,不是梦就好了。我一定会将多年思君不可追的缠绵相思诉尽,我要让她知道,我究竟多爱她,我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就在爱着她。

 

      我到她府上了,我推开所有人,委屈又怨怼地问她,为何将喜服弄湿了?

      为何不绾新婚的发髻?

      为何不去换套干爽的衣裳,万一染了风寒怎么办?

      为何还不起身?今日是我们大喜的日子,不能如此懒怠的。

      怎么有你这么当新娘子的呢?

 

      抱着我她冰冷的身体,心想,如果是梦就好了。

 

      我不随你而去,我不让你为难,我成全你们。

 

——————

当时看孔雀东南飞时便想,若太守家五公子是喜欢兰芝的,嗯,那有点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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